发布者 SEB 在 03-04-21 03:06
评论小樵医生“确定病原与疾病的因果要求满足三个条件”的说法──兼谈如何确定病原体与疾病的因果关系
·力刀·
首先声明本人对小樵医生在《华夏文摘》中文网络论坛所做的有关
SARS疫情宣传报告义务工作表示钦佩和赞赏,这对广大未接受医学专业教
育的平民百姓及时了解这一具强烈传染、致病甚至致死性的新疾病有着积
极的作用。
笔者阅读了4月17日《华夏快递》中小樵医生的“SARS的现况综述和
评论”一文后,发现其文内有部分阐述和结论不慎严密,不符合医学细菌
学和流行病学的要律,并有自我矛盾之处。作为也是医务工作者的同道,
本着实事求是对大众负责的科学态度,笔者将对其有关不恰当论点有必要
指出并予以阐明。
在4月17日华夏快递小樵医生的“SARS的现况综述和评论”一文中有如
下一段文字:
“从SARS患者分泌物中游离出的冠状病毒的DNA序列分析已经
完成。而且,将游离病毒给入试验动物(猴)后,产生了类似SARS的
临床表现。WHO将此病毒命名为SARS病毒。这是重要的一步,因为
正式确定病原与疾病的因果要求满足三个条件:1 在病人身上找到该病
原;2 引入该病原可使健康者染病;3 消灭该病原后病情好转。然而
,虽然第二步是鉴定病原必须做的,但是实际的意义并不一定有多大。比
如,HIV病毒是爱滋病病原早就确定,迄今仍没有特效药。而且,病毒
致病机理并不完全在于微生物入侵破坏,而更在于宿主(受染者)对病毒
的反应。很明显的例子就是,同样感染SARS,结局可以非常不同。第
三步,消灭病原才是最实际的,但是,抗病毒药是制药业的传统弱项”。
笔者就这段文字里几处错误和不实之处做如下阐述和评论:
第一:正式确定某病原与该疾病的因果要求满足的不是小樵医生所说
的三个条件,而是被誉为“细菌学之父”的德国医学科学家、外科医生、
1905年诺贝尔医学生理学奖得主ROBERT OCH(1843-1910)于1882年提出至
今仍被认为是金科玉律的KOCH四要素:1 必须在所有患病宿主体内找到该
病原体;2 从患病宿主体内分离出病原体并在体外培养得到繁殖;3 将
培养所获得的病原体接种到敏感实验宿主体内可导致或复制出该疾病;4
在接种病原体后所感染发病的实验动物(人) 体内再次分离出该病原体。当
年KOCH正是以此四要素确定了引起结核、疟疾等疾病的病原体,而稍后,
另一位伟大的细菌学家法国人巴斯德依此原则确定了炭疽杆菌导致炭疽病
,KOCH的学生也依此四要素发现和确立鼠疫杆菌是导致20世纪初发生在中
国云南、广东、和香港并进而引发全世界第3次鼠疫病(历史上称为“黑死
病”) 大流行的病原体。
第二:小樵医生所说的三个条件中的1和2是对应了KOCH所述四要素的1
和3,但却忽视了要素2──而这是不可缺少、对要素3和4的存在的前提!
当然,小樵医生也可能是为了使大众易懂而简要地叙述,把KOCH四要素的1
和2融为一条来说明了。这未尝不可,但还是有差别的。而且,具体说四要
素并不是多么难理解,在世界卫生组织(WHO)4月16日情况通报(UPDATE 31)
中就是列出了KOCH四要素的(可见本文末所引参考文献)。而其所言“虽然
第二步是鉴定病原必须做的,但是实际的意义并不一定有多大。”这一带
结论性叙述是不恰当的,甚至是错误的,详见下段叙述。
第三:小樵医生所说的三个条件中的第3条“消灭该病原后病情好转”
对于病原与疾病的因果确定是不存在的,也是其所述标准的自我矛盾所在
:因为只有当某病原体与某疾病的因果关系搞清楚了,才谈得上对因治疗
。临床治疗有对症治疗和病因治疗之分。对症治疗就是头痛医头,脚痛医
脚,对症处理,治表不治本是也;而对因治疗是根据引发疾病原因着手治
疗,对于细菌病毒等引起的传染疾病就是应用相应抗生素消灭引发疾病的
该病原体而达到治疗和治愈目的。怎么能说“虽然第二步是鉴定病原必须
做的,但是实际的意义并不一定有多大”呢?而目前很多病毒引起的疾病
如小樵医生自己引用谈到的爱滋病,其为HIV病毒引起──病原和疾病的因
果关系80年代中期就搞清楚了,但直到目前,仍未有彻底杀死HIV病毒的药
物,对于爱滋病只能一定程度地延缓和控制而尚未能达到治愈的最终目的
。其它,如狂犬病毒引起的狂犬病、相应肝炎病毒引起的甲、乙、丙型肝
炎、出血热病毒引起的出血热、一种蛋白空间构相改变的慢病毒引起的疯
牛病等许多病毒性疾病,都是病原与疾病的因果关系已经搞清但仍无有效
病原治疗药物。
第四:就目前SARS病毒引起SARS病因确定而言:正是荷兰鹿特丹ERASMUS
医学中心研究人员在其它9个国家12个实验室合作协助下,在SARS病人体内
分离出病原体,经培养后接种到实验猴体内引发类似人SARS病症,又从发
病的猴体内再次分离出相同病原体。这样,经过发现可疑病原体->分离该
病原体->培养、接种该病原体->诱发相似疾病->再次分离出该病原体的步
骤,其正是执行了KOCH四要素所制定的确定病原与疾病因果关系,最终确
定一个新的、以往从未在人体发现过的冠状病毒株为导致SARS的病原体,
而于4月16日正式被WHO所认可和定名为SARS病毒。在这里,同样不存在小
樵医生上述引文内所说的“消灭该病原后病情好转”这一条件。
最后声明一点:笔者在国内接受5年医学本科教育获学士学位,后经5
年研究生教育获得医学外科博士学位。从事临床普外科及器官移植临床工
作8年(包括在美国芝加哥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一年的普外科住院医生训练)
,现为纽约大学附属北海岸大学医院2年级病理系住院医生。笔者虽尚无教
职头衔及独立行医执照和资格,但本着在科学真理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愿
对本文内容负责。如小樵医生和各位同道认为本文有不妥和错误之处,欢
迎指正。 4/18/2003 于纽约
参考文献:
1 WHO REPROT: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 (SARS)
- MULTI-COUNTRY OUTBREAK- (UPDATE 31)
:CORONAVIRUS NEVER BEFORE SEE IN HUMAN IS THE CAUSE OF SARS
UNPRECEDENTED COLLABORATION IDENTIFIES NEW PATHOGEN IN RECORD TIME
。
http://WWW.WHO.INT/CSR/DON/2003_04_16/EN/
2 Cambridge World History of Human Diseases. 1992年版
3 Roy Porter: The Greatest Benefit to Humankind:
A Medical History of Humanity from Antiquity to the Present.
1997. p. 436, Harper Collins Pub.
□ 读者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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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樵:SARS现况综述和评论(2003-4-17)
http://my.cnd.org/modules/wfsection...?articleid=2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