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十月 28, 2006

事妈与事爹

今天去人人乐购物,很不爽!

商场的菜场,一老太太推着一小孩,走在我的后面,估计是年老体衰,孩子又相对比较大了,所以力道难以收放自如,前后两次推车撞到我的脚后跟。跟老太太,能计较什么呢?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嘛!我自顾去拿捆菠菜!

事情终于还就发生了,老太太第三次撞到了我,这次没撞到我的脚后跟,而是撞到了我手中的篮子,而我正在侧身拿菠菜,于是乎我的提篮就被撞到了事妈的身上。这下子乖乖,不得了了,这就跟捅了马蜂窝一样,当时脑子太乱,已经记不清楚事妈如何携雷霆万钧之势将一堆让人不爽的语音向我耳朵排山倒海般的呼啸喷来,当然最要紧的是,我要给事她妈解释这是车撞到我的篮子,被打到她的身上,但是事妈根本不听解释,言下之意,别人撞到你你就可以撞到事儿她妈的身上嘛!老娘也是事爹能撞得的?

老虎不发威,你当我是病猫,我是流氓我怕谁,我终于虎啸山林,一声怒吼,老子就是撞你了,你能咋地!然后开始国骂!你丫的要不想被人撞,就不要来买菜呀!事妈这回就更是得理不饶人,“你这人撞人了也不说声对不起,还有理了,你神经病。” “你们全家都是神经病!”我反正有病了,何怕多此一病,奋口还击,实际上还照顾了事妈全家。当然事妈她妈也忍不住对我实施音速攻击,我以不变应万变,国骂之...... 最终人人乐工作人员劝开,双方不爽而散。

实际上如果这事妈能稍微听我解释两句,“对不起”三个字也不是什么太值钱的话,我会舍不得说么?呵呵!不过即便到现在,我还是认为对事妈说那三个字也是多余,我现在还不明白她们到底是想让我赔她件衣服呢?还是要对她负责?

回来的路上,我也心平气和的回放了一下当时的状况,脾气,俺是爆了些,声音,俺的是大了些,态度,俺的是差了些,心情,俺的是坏了些。但是如果遇不到事妈,俺也绝不会主动当事爹的,这点是显然的。具体点评就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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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iger (随笔) :: Comment (11)